內政部「保母托育補助」保母津貼
補助標準:
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補助每位幼兒每月2,000-3,000元。
申請方式及應備文件:
1. 申請表(101保母托育費用補助申請表)。
補助標準:
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補助每位幼兒每月2,000-3,000元。
申請方式及應備文件:
1. 申請表(101保母托育費用補助申請表)。
2. 幼兒及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3. 與保母簽訂之保母委任契約書。
4. 申請人(父、母或監護人)之郵局帳戶封面影本。
5. 家庭所得文件:申請人免附證明文件,由內政部兒童局向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調已審核完竣之最近年度申請人綜合所得稅稅率,是否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
6. 就業證明文件:由內政部兒童局向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調已審核完竣之最近年度申請人所得資料,如申請人有「薪資所得」(50)、或執行業務所得(9A)、或稿費所得(9B)所得紀錄,則申請人免附就業證明文件;如查無前三項之任一種,則申請人需附檢附3個月內之就業證明(如任職單位所開立之在職證明或薪資單,或勞工(農、漁民)保險證明)。
申請單位:
保母所屬的社區保母系統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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